长春市外资分公司变更要求及手续办理
申请条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4、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5、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6、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还需提交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企业类型变更登记还需提交隶属企业企业类型变更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