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外商投资公司注销要求及手续办理
申请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办理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4、依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
8、营业执照正、副本。
9、国地税税务注销通知。